“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评选将开

发布时间:2018-10-09 14:50来源:新疆日报

  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评选即将开始

  2017年,自治区新闻媒体、自治区“访惠聚”办公室、部分社会广告公司等,用公益广告这一各族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原创了一批平面、广播、影视、网络类公益广告作品。为展示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调动公益广告创作人员的积极性,自治区文明办拟对2017年优秀原创公益广告作品进行评选和奖励。

  此次参评作品是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刊播的原创主题公益广告。参评作品分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四个类别。

  参评作品的主题和内容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道德建设、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勤俭节约等主题,运用农民画、民间谚语、道德模范原型等具有新疆特色的创作元素,制作推出的原创公益广告作品。

  参评公益广告作品应突出新疆特色,重点体现新疆形象、新疆文化、新疆表达,善于用群众语言、身边事例、生活画面,生动形象表达百姓情怀,注重提炼平民化、生活化素材,突出百姓视角,丰富表现手法,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较强。

  参赛作品按平面、广播、影视、网络四类评选,分别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六个,鼓励奖若干个。

  自治区文明办将组织有关专家、相关媒体负责人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终评,获奖作品纳入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库。

  自治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优秀作品评选报送要求和联系方式详见新疆文明网和新疆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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